各位老师: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院级“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程序
按照《院级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评选办法(修订)》(淮职教〔2020〕17号)有关要求。
二、申报、评选数额
各单位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申报数额均各不超过2个。学院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坚持标准、择优评选、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评选一定数量的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
三、其他
(一)各单位推荐的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须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并在本部门公示不少于5天。
(二)请各单位于7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并同时将电子版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发送至“教务处收文员”。
(三)如有何疑问,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杜先春,联系电话:6661102。
附件:1、院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2、院级教坛新秀候选人推荐表
2020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