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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标准

发布日期:2022-12-17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推动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持续深化改革,强化内涵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服务现代化美好安徽,根据国家和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加快技能安徽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体制机制,重点支持一批优质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技术技能人才保障和优质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定位、特色发展。按照立足地方、依靠地方、面向地方、融入地方、彰显地方、服务地方的发展思路,实施错位发展战略,在办学定位、办学思路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凝练特色,构建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专业(群)和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建设一批引领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服务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安徽地方特色的高水平高职院校。

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高等职业教育与产业融合发展的运行模式,推动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推动高职院校与优质企业开展技术协作,联合开发高水平职业技能标准和资源,合作共建新专业、开发新课程,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

坚持质量为先、扶优扶强。坚持重点扶持、以点带面,兼顾区域和产业布局,支持办学基础优良、改革成效突出、办学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优先发展,不断积累可复制、可借鉴的改革经验和模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省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重点建设20所左右国内领先的高职院校。优化专业结构,与产业发展需求深度对接,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多样化需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能力与培养质量显著提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高等职业教育的需求;健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更好满足现代化美好安徽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深化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社会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更好服务支撑安徽省十大新兴产业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学校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注重发挥党的建设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牵引、保障作用,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切实贯彻执行。引导广大师生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坚持“四个服务”,推动党的建设与学校事业发展深度融合,把做好党建工作与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管理服务、队伍建设等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体推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选优配强院(系)领导班子,推进组织员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持续提升“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能力。基层组织制度执行到位,党内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基层党组织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工作扎实有力,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彰显。

构建“三全育人”工作格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亲和力、针对性和实效性。扎实提高思想政治课程质量,深入开展“课程思政”改革,广泛开展“四史”宣传教育,宣传引导广大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网络思想政治工作效能,努力培养和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高度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做好校园阵地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按要求配齐配强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二)坚持正确办学定位

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

类型特色。坚定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属性和特色,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推动企业深度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学标准制定、职业能力规范制定等教学关键环节与要素,实现“双主体”协同育人。以实践导向为核心重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范式。

发展规划。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步,与十大新兴产业发展同步,与地方产业技术进步同步,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形成产业、专业、就业“三业”联通,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四链”贯通的发展格局。

培养目标定位。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聚焦服务安徽十大新兴产业,定期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落实国家专业教学标准,鼓励制订实施高于国家标准的校本标准,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积极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促进课证融通。

(三)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

专业设置与地方产业结构相匹配。专业设置对接安徽省和地方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动态调整设置专业,改造传统专业,优化专业结构。服务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对接新职业,适应产业变革和新经济发展,形成特色鲜明的专业供给。

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校企共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内容对接职业标准,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深化“引企入教”改革,与知名行业企业建立产教联盟,共同开发专业标准、课程标准和人才质量标准,建立职业教育模式标准;优选业内领先企业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

加大专业(群)建设力度。强化专业(群)内涵建设,瞄准地方产业发展前沿建设一流品牌专业(群),探索专业(群)联合知名企业建设特色产业学院。持续推进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推动资源共建共享。

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推进项目化和任务化课程建设,动态更新课程内容,深化教材改革。创新教师分工协作的模块化教学模式,开展课堂教学模式变革,深化教法改革。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改造传统课堂,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应用,推动课堂革命。

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调整专业课程设置,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建成具有鲜明职业教育特色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扩大覆盖面,促进项目落地转化,形成一批产教融合的创新创业服务模式。

建立健全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建立校级质量年报制度,定期发布《高等职业院校质量年度报告》,报告向社会公开。完善行业、企业、高职院校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质量评价。建立健全三级职业技能竞赛机制,积极承办全国、全省职业技能大赛,扎实推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

(四)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

坚持培育专兼结合、数量充足,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建立教师持续提升教学水平和实践能力的制度机制并运行良好。优化“双师”队伍结构,实施“双师”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常态化推动教师参加企业实践和挂职锻炼,吸引高水平行业精英和企业骨干来校任教。对从事应用研究、试验发展的科研人员,加大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等指标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审、奖励评选中的权重。

(五)打造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

坚持职业教育服务技术创新。打造技术技能应用研发服务平台,构建与产业发展联系密切的应用型、高水平、多层次的科研服务体系。注重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建立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应用推广“一体化”机制,校企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和技术革新,解决技术难题。

坚持促进科技与产业融通发展。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立技术成果孵化转移机制,鼓励教师从事成果开发和转化活动,探索以转化人为分配主体的成果收益分配机制。提升民族传统工艺的高保真传承和高水平创新,重视知识产权成果的开发与保护。

助力技能型社会建设。探索建立类型链(继续教育、自考、远程)、层次链(专、本、硕)和形式链(培训、鉴定、认证)融合发展的全方位社会服务新模式,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领域,大力开展技能人才培训,面向“三农”提供技术培训服务及技术支持,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主动开展职工继续教育,拓展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

(六)推进文化传承与创新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入学校发展,培养学生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建立职业教育素养标准。打造具有学校自身特色的校园文化,开展校园文化品牌活动等。完善作风建设机制,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强化内控体系建设。拓展领导和师生交流渠道,提高民主管理水平。倡导包容文化,建立容错机制,营造良好的校园人文生态。

(七)坚持开放办学

积极拓展国际交流。加强与职业教育发达国家交流合作,引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参与制订职业教育国际标准,参与开发国际通用的专业标准和课程体系,推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高质量专业标准、课程标准、教学资源,打造中国职业教育国际品牌。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培养国际化技术技能人才。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探索援助发展中国家职业教育的渠道和模式。开展国际职业教育服务,承接“走出去”中资企业海外员工教育培训。积极拓展职业教育海外办学路径和方式,建设一批鲁班工坊。

加强职业教育集团和联盟建设。联合职业院校和相关企业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或联盟,发展成紧密型职业教育集团,完善集团内部产权制度和利益共享机制。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学分银行”建设和应用,促进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融通。

(八)改善办学条件

校园规划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生态和谐,校园基础设施、实践教学条件优越,生均占地面积、各类建筑和场所面积等条件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消除信息孤岛,强化信息安全,推动学校治理方式变革。推动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全过程,提升学校管理效能和水平。

(九)建立完善保障体系

高职院校主管部门或举办者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力度,能够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学校具备完整严谨的办学保障体系,规范的管理制度。全面实施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形成常态化的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

三、实施要求

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是推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建设技能安徽的重要抓手。本标准是今后我省高职院校特色办学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创建国家“双高”院校的主要依据。院校建设的达标情况也将成为今后优化调整专业布局、调整招生计划以及差异化拨款的依据之一,作为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的主要依据和省委对高职院校年度综合考核的主要指标。各院校须根据指标要求,全面推进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推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高职院校务必要高度重视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立项建设院校要成立工作专班,并指定相关部门专门负责协调推进建设工作,要对标对表,制定技能型高水平大学的实施规划,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各项具体工作;要注重建立相应的制度机制,调动各部门各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动员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积极参与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要强化开门办学,加强与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以及规模以上企业的联系与互动,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积极协调和动员各方力量,汇聚合力支持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

(二)全面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

各高职院校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职教大会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推进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系统构建“三全育人”格局;要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和国际交流等基本职能和服务国家战略的历史使命,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要坚持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推进高职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激发办学活力,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各高职院校要以持续推进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为抓手,切实增强高职教育的适应性,开启安徽“双高”院校建设的新征程。

(三)构建特色质量文化

各高职院校要以质量文化建设为目标,立足本校实际,积极构建具有特色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要坚持高标准建设,积极推进专业建设评价、课程评价,积极探索重点建设专业对接国际标准和参与国际认证;要积极推进第三方评价,推进高职教育利益相关者参与评价,积极推进学生参与质量建设,推进学校内部各环节、各发展要素、主要工作的全面评价,力促各项工作形成闭环,不断改进制度机制,全面提升质量水平,创新安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建设的新模式。

(四)加强理论探索创新

各高职院校要引导教职工进一步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加强对高等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鼓励有条件的高职院校成立高职教育研究所,建立相应制度机制,汇聚教育专家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参与高职教育教学规律研究,强化对国际国内先进经验的学习借鉴和消化吸收,推进开展优质专业参加国际标准认证,积极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安徽标准的研制,为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源动力和智力支撑。各院校要在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的基础上加强对办学成就、办学经验和实践创新的理论研究和总结,为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安徽经验。

(五)加强督导评价

省教育厅将履行政府部门指导职责,充分发挥专家咨询作用,组织专家对立项建设院校开展建设评价、诊断、指导、督导,促进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省教育厅将对立项建设院校按建设周期开展阶段性审核与验收,建设期末将组织专家组对建设成效进行整体评价,并根据建设进展和评价情况,动态调整相关支持政策。

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标准(修订)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监测指标

1.立德树人

1-1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1-1-1 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健全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制度,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

1-1-2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工作机制运行良好。

1-1-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职责清晰、边界明确、执行到位。

1-1-4 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责任落实到位,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机制完善。

1-1-5 健全学校党委班子成员联系院(系)党组织制度,落实双重组织生活。

1-2 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1-2-1 健全完善院(系)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班子成员工作职责明晰,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顺畅有效。

1-2-2 持续推进学校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定期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和考核,强化党建工作资源投入和条件保障。

1-2-3 积极推进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入选全国或全省高校党建“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不少于2个,入选上级党组织“领航”计划示范库、培育库不少于1个。

1-2-4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实现全覆盖。

1-2-5 配齐配强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落实院(系)专职组织员、专职辅导员、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配备要求。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总数不低于全校师生人数的1%,按每个院(系)至少1至2名配备专职组织员,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师生比1:350配备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按师生比不低于1:4000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教师且每校至少2名。

1-3 构建“三全育人”工作格局

1-3-1扎实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获省级以上“三全育人”综合教育改革试点院校或国家级“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

1-3-2高度重视思想政治课建设,获省级以上思政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精品课程或国家级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建设项目等不少于2项。

1-3-3创新推进课程思政建设,获省级以上课程思政建设先行高校、示范课程、教学竞赛等获奖等不少于2项。

1-3-4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至少给师生上党课、思想政治理论课或形势政策课1次。

1-3-5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校园阵地管理扎实有效、平稳有序无事故。

2.办学定位

2-1 办学方向

2-1-1 依法治校。依法治校得到有效落实。法治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学校决策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有关问题。明确分管的校领导,明确法治机构职能定位。构建以章程为核心的系统完备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有效发挥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委员会的作用,教职工和学生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对照《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自评得分90分以上。

2-1-2 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程完善并运行良好。

2-1-3 学术委员会等有效运行,会议纪要完备。

2-1-4 有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办法,并有效运行。

2-1-5 有教材管理办法等制度,并有效运行。

2-2 类型特色

2-2-1 有2个以上实质性运行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包括职业教育集团、产业学院等)。

2-2-2 校企共同开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课程、课程标准、教材等数量应不少于学校专业总数量的1/3。

2-3 发展规划

2-3-1 有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等。

2-3-2 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对区域地方事业发展规划的支撑度、契合度较好。

2-3-3 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包括中期检查落实情况)达到90%以上。

2-4 培养目标定位

2-4-1 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校本专业教学标准等。

2-4-2 支撑服务十大新兴产业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比例达30%以上。

2-4-3 在校生取得X证书人数不少于20%或试点专业在校生取得X证书人数不少于50%,实施课证融通。

3.技术技能人才培养

3-1 专业设置

3-1-1 专业设置与区域重点产业匹配度达80%以上(行业类院校专业设置能够覆盖和服务行业80%以上的岗位)。与知名企业或行业领军企业共建专业比例50%以上。有服务安徽省十大新兴产业、对接新岗位的专业。

3-1-2 安徽省本地毕业去向落实率达70%以上,或安徽省本地毕业去向落实率达60%以上且长三角地区毕业去向落实率达80%以上(市属院校可在本市区域内毕业去向落实率达30%以上)。

3-2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3-2-1 学校重点专业有稳定合作的规模以上企业。

3-2-2 合作企业对学校支持投入力度大,近三年捐赠(或准捐赠)不少于50万。

3-2-3 校企共同成立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或技能大师工作室等。

3-2-4 成为教育部或安徽省批准的现代学徒制或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单位。

3-2-5 各类订单班、学徒制等参与人数占比达5%以上。

3-3 专业(群)建设

3-3-1 省级重点建设(示范、特色等)专业占比不少于学校开设专业总数的30%。

3-3-2 国家级专业占比达到10%以上(国家示范、国家骨干、教育部高职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认定骨干专业、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认定专业等)。

3-3-3 主持(含联合)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或主持3个以上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

3-4 教育教学改革

3-4-1 获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以上。

3-4-2 省级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达20门以上。

3-4-3 有国家级优秀教材或省级优秀教材3种以上或有校企“双元”合作开发的教材10种以上。

3-4-4 利用信息化手段完成课堂教学的教师比例达60%以上。

3-4-5 近3年省级以上教学能力大赛获奖数5项/年以上或有国家级教学能力大赛获奖数1项/年。

3-4-6 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以上。

3-5 创新创业教育

3-5-1 建立创新创业课程体系。

3-5-2 近三届毕业生创业率均达1.5%/年以上。

3-5-3 校内创业孵化存活率40%以上。

3-5-4 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等。

3-5-5 获全国职业生涯规划暨创业大赛、全国“挑战杯”、全国“互联网+”大赛等奖项。

3-6 质量评价

3-6-1 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质量年度报告,近3年质量年报获得我省A档1次以上且未有负面行为被通报或“C”等次。

3-6-2 按期开展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试点且常态化运行。

3-6-3 近3年省(部)级各类技能大赛获奖数每年达30个(财经、政法、体育、艺术院校达20个;师范、医学院校达10个)以上。

3-6-4 近3年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奖数每年达2个(财经、政法、体育、艺术院、师范、医学院校达1个)以上。

3-6-5 承办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3-6-6 近3年招生计划执行率≥90%;新生报到率≥85%;应届毕业生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全省高职院校平均毕业去向落实率。

4.师资队伍建设

4-1 师资队伍建设水平

4-1-1 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且得到有效落实。

4-1-2 实施教师5年一周期轮训制度。

4-1-3 生师比达到或超过《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要求,专任教师应满足生师比不高于18:1的标准。

4-1-4 高水平重点专业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不少于15%。

4-1-5 获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或国家级创新教学团队1项以上。

4-1-6 近3年内在职在岗教师(教师团队)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荣誉1项以上(包括中央组织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导的人才工程等荣誉)。

4-2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水平

4-2-1 专任专业课教师每5年在行业企业实践累计半年以上,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

4-2-2 专业课教师(含兼职教师)“双师型”比例达80%(财经、政法、体育、艺术院校70%;师范、医学院校达60%)以上。

4-2-3 “双师型”教师(含兼职教师)与学生比例达1:25。

4-2-4 企业一线兼职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达30%以上。

5.科技研发应用与社会服务

5-1 技术研发应用

5-1-1有校企合作的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5-1-2 每年为当地(企业)解决技术难题2项以上。

5-1-3近3年技术服务与培训年均到账经费1000万元以上(含横向、纵向、技术交易、非学历培训、公益性培训服务,其中财经、政法、师范、体育、艺术院校达到500万元,医学院校达800万元)。

5-1-4近3年累计立项厅级及以上重大、重点科研项目20项以上。

5-2 成果开发与转化

5-2-1有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创新成果分类评价制度。对主要从事应用研究、试验发展的科研人员,加大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等指标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审、奖励评选中的权重。

5-2-2有技术成果孵化转移机制。

5-2-3近3年授权专利数年均达到在校生数的0.1%(其中财经、政法、体育、艺术院校0.05%;师范、医学院校有专利)以上。

5-2-4近3年技术成果转化数量累计10个(财经、政法、体育、艺术院校5个;师范、医学院校有技术转化)以上。

5-2-5参与国家行业或职业标准起草2项以上或主持省级行业或职业标准制订1项以上。

5-3 社会服务

5-3-1 近3年年均培训和技能鉴定人次达到普通在校生规模的2倍(财经、政法、体育、艺术、师范、医学院校达1倍)以上。

5-3-2 继续教育规模达到普通在校生规模的1/2以上。

5-3-3 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含“1+X证书”师资培训等)达到500人·天/年或者开展职业教育启蒙实践活动达到500人·天/年。

5-3-4 有省级以上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含示范性职工培训基地、示范性继续教育基地、社区教育示范基地、老年大学示范校等)。

6.文化传承与创新

6-1 文化育人(建设)

6-1-1 构建文化育人体系,有校园文化建设发展规划。

6-1-2 人文、美育、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6-1-3 获省部级以上文明单位或文明校园称号。

6-1-4 有获得省部级表彰的优秀毕业生。

6-1-5 有校园文化建设方面的省部级媒体报道的正面新闻。

6-1-6 学校建有校史馆、博物馆等。

6-2 管理文化(学校治理)

6-2-1 制订“三定方案”。

6-2-2 党务校务公开情况良好。

6-2-3 制订完整的内控手册并严格落实。

6-2-4 校领导常态化参与师生交流、接访等活动并有完备记录。

6-2-5 制定学术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且常态化开展活动。

7.开放办学

7-1 国际交流

7-1-1 具有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国际教育交流项目1个以上。

7-1-2 实质性引入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相关职业标准并应用于教学且成果显著。

7-1-3 参与开发国际通用的专业标准、课程并成功输出且有应用。

7-1-4 具有服务相关行业企业“走出去”的技术服务和技能培训项目1个以上。

7-1-5 接受“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生规模逐年扩大,学历生逐年增加。

7-1-6 建成鲁班工坊。

7-2 开放办学

7-2-1 牵头国家级、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

7-2-2 参与长三角核心城市职业教育联盟,或与江浙沪学校和企业共同开展合作,教师、学生参与长三角区域性各类活动和竞赛。

7-2-3 参与“学分银行”建设。

8.基础设施

8-1 基础条件

8-1-1 制定校园建设规划。

8-1-2 生均占地面积、各类建筑和场所面积等条件超过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

8-1-3 理工农医类院校生均教科研仪器设备值达到8000元/生以上;财经、政法、体育、艺术院校生均教科研仪器设备值达到6000元/生以上;

8-1-4 生均信息化投入值达到2000元/生以上。落实《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规范》,获得省级以上信息化标杆学校称号或通过安徽省高校信息化2.0评价指标体系评估。

9.治理与保障

9-1经费投入

9-1-1 主管部门财政拨款或举办者投入年生均经费水平不低于12000元。9-1-2 学校用于教学经费的比例达50%以上,其中实践教学经费占教学经费达到50%(财经、政法、体育、艺术院校达到30%)以上。

9-2保障体系

9-2-1 教学和学生管理相关制度健全。

9-2-2 有科学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

9-2-3 教学督导或质量办等部门人员配备充足,工作运行情况良好。

9-2-4 制定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规划和方案。

9-2-5 进行了省级诊改复核,复核结论达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