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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学金】关于2020年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班级: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暨资助工作小组会研究决定,现对机电工程学院202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事项安排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人选推荐

2018级机电一体化1、2合班、2018级汽修与新能源专业合班,按照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的要求,各推荐1名候选人,在10月10日上午下班前,将推荐名单报到学院。由学院奖助工作小组评审。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

1. 推荐对象符合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中的基本申请条件。

2. 2020年9月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 学习成绩优秀,未有不及格科目。其中,全日制学生须获得本年度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社招班学生成绩排名须在本专业(班级)30%内。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要求

1. 推荐名单须经班级评议小组初审通过并在班级公示栏或QQ群公示3天。

2. 10月13日前,各班将推荐名单报到学院。

3. 拟推荐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社招班学生,请于10月8日下午两点半到学院参加填表指导。

四、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1. 推荐对象符合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中的基本申请条件。

2. 各门课程总得分排名居本专业(班级)前列。

五、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要求

1. 评选时间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初选推荐同步。

2. 10月10日上午下班前,各班将推荐名单报到学院。

3. 10月12日将纸质及电子材料报送学院。

六、其他要求

1. 辅导员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

2. 励志奖学金推荐人选材料既要反映该生在校学习成绩及表现优秀,又要反映该生家庭经济困难。

3.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人选材料的先进事迹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4.所有表格经辅导员和学院审定通过后再打印,签名及日期一律手签。

七、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已发到班级。

 

                                                                         2020年9月30日